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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代快报讯(通讯员 经法宣 记者 庄剑翔)年轻的魏先生在网上 " 冲浪 " 时,遇到了做服装生意的女孩 " 琳琳 ",两人相聊甚欢,确定了恋爱关系。虽然一直没有见面,魏先生却先后给 " 琳琳 " 转账 25 万多元。而像他这样的,共有 4 人。警方调查发现," 琳琳 " 其实是一名已婚男子秦某。近日,秦某因犯诈骗罪,被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二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。
2019 年底,魏先生在网上结识了自称做服装生意的 " 琳琳 "。对方漂亮健谈,让魏先生很动心。聊了没多久,两人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。虽然还没有见面,但 " 琳琳 " 一直不 " 见外 ",总是以买花、考验魏先生、帮他存款等理由要钱。只要 " 琳琳 " 提要求,魏先生都会满足。
但 " 琳琳 " 一直不答应见面这件事情让魏先生有些膈应。虽说他经常提出,但对方总说店里需要人手等推脱。快一年时间里,魏先生向对方转账 25 万元左右。意识到不对劲后,在家人的劝说下,魏先生与 " 琳琳 " 分了手。虽然已经结束了感情,但他还是没有把这个 " 女孩 " 往诈骗上想。
魏先生不知道的是,在自己深陷 " 杀猪盘 " 的同时,也有其他年轻男子掉进了 " 坑 "。扬州的俞先生就是其中之一。同样,他与 " 琳琳 " 确立男女关系后,对方一直不愿意见面,但总是向他要钱,甚至一旦俞先生有迟疑,就以分手为要挟。前前后后,俞先生转账 5.8 万余元。觉得不对劲的他前往公安机关报了案。
警方根据俞先生聊天记录、转账记录等进行了分析研判,发现共 4 人受害。而网络的那头根本不是 " 青春少女 ",是一名已婚的河南籍男子秦某。很快,秦某被抓捕归案。
到案后,秦某对其利用网络账号伪装成女性,以恋爱为名骗取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他交代,此前在网上借了高利贷,到期无法偿还,就动了歪脑筋。他先将自己聊天软件的性别改为女性,再从网上找来美女背影图像作为头像,同时还在网上下载了许多女博主的图片、视频,去掉水印后发布在聊天平台上,配上交友的内容,等待陌生男子上钩。
近两年时间内,秦某共骗取 4 人 43 余万元,一部分被他用来还债,另一部分则被他挥霍一空。
近日,经开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诈骗案。法院认为,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多次诈骗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最终,秦某因犯诈骗罪,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二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。(文中人物均为化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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