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发布《关于广场健身和直播活动噪音污染的通告》称,为确保市民既能愉快地开展跳舞、健身、直播等娱乐活动,又不影响周边市民的生活,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,请广场健身、直播活动组织者、参与者严格按照规定控制音量,于每天21时前停止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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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告发布后,不少网友表示支持,认为不文明广场舞已严重扰民,但也有网友认为堵不如疏。对此,榆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工作人员回应,晚上9点前停止跳广场舞,是因为广场舞会产生噪音污染,“这个会一直执行的,不只是在中考、高考这个月。”
通告显示,广场舞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等音量较大的音响设备,因活动持续时间较长,造成周围环境噪音过大,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的生活休息,多次产生热线举报,损害了他人享有安静生活环境的权利,实质上是一种违法行为。要求白天(6:00-22:00)在广场上使用音响器材所产生的环境噪声应确保不超过60分贝,晚上(22:00-6:00)则不能超过50分贝。
榆中县公安局的工作人员介绍,该通告是由榆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拟定的,由公安局、综合执法局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多部门联合下发。
依据《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兰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榆中县相关部门还提出:开展广场健身、直播活动的团体、组织及个人,应当确定一名责任人,如无明确责任人,音响器材提供者或领舞(领操、领唱)者、直播者为责任人。责任人或者公司负责人在直播活动前要到相关部门报备。
“广场舞的负责人需要到执法局报备的,除了在广场上跳,在小区楼下也需要按照规定来。”榆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工作人员说,“我们会进行巡逻,违反规定会罚款、没收设备。” 综合央视、榆中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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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面管理难题 值得全国推广
近日,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发布《关于广场健身和直播活动噪音污染的通告》,倡议广场健身、直播活动组织者、参与者严格按照规定控制音量,于每天21时前停止活动。
榆中县城管局的工作人员称,晚上9点前停止跳广场舞,是因为广场舞会产生噪音污染,这项规定会一直执行,不只是在中考、高考这个月。
不少网友为之叫好,谁没经历过广场舞的噪音“攻击”呢?下班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家,却被广场舞震得难以入眠;孩子熬夜写着作业思考着难题,却被广场舞吵得心神不宁……
其实,很多人早就希望广场舞活动被规范了,但是少有官方部门下文约束。毕竟,广场舞只是一项娱乐健身活动,硬性管理很容易引起不满,有点“吃力不讨好”。
正因如此,榆中县这则通告更值得点赞。他们不仅管理广场上的舞团,也管理小区楼下的舞团,不仅在通告上规定跳舞时间,还有巡逻、处罚等相关措施。宁可给自己工作麻烦点,也要为居民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。
有了好的政策,榆中县还要把政策执行好,为群众办好这件实事,也期待这样的政策能全国推广。 王晓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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