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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,进一步优化调整租房提取业务,自2023年8月1日起,缴存人家庭可选择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。
8月3日上午,记者来到市民中心,在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,市民胡丹正在办理租房业务公积金提取。
胡丹向工作人员出示了身份证和银行卡,工作人员在系统中核实其无自有住房及相关情况后,很快就办理好了公积金按月提取的申请。“请您收好证件,预计2至3个工作日到账。”工作人员向胡丹说。
对于能够按月提取公积金,胡丹很开心,“新出台的这个政策非常好,以前我们取公积金都是按年支取,现在按月支取,大大缓解了我们的经济压力。”
“此次出台按月支取新政策,进一步优化调整租房提取频次,主要按照‘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’定位及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精神,重点解决青年、新市民的住房困难问题,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惠民生、促发展作用。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科长王植向记者介绍。
具体操作上,无自有住房的缴存人家庭在遂宁市辖区内租赁自住住房,可每月一次性提取不超过1500元;生育二孩三孩缴存人家庭租房,可每月一次性提取不超过2080元。
办理方式上,市民可选择线上线下两种方式,线上:登录“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”微信公众号、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,以及四川政务服务网,根据相关提示办理业务;线下:可前往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本级、各管理部服务大厅窗口进行办理。
“市民带上身份证、银行卡,已婚市民带上结婚证,生育二孩三孩的市民带上户口本,到窗口办理。大概两三个工作日就能到账。”王植介绍。
(全媒体记者 何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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